关于召开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
来源:发布时间:2021年05月21日
各位股东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经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行”)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会议定于2021年6月11日(星期五)上午9:30召开,会期半天。
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会场签到处签到入场。
二、会议地点
东台市东城大道10号东台农商银行总行三楼多功能厅。
三、会议召集人
东台农商银行董事会。
四、会议出席对象
1、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,均可亲自或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,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(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);
2、大会见证律师;
3、本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,第三届监事会监事,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。
五、会议审议事项
(一)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;
(二)2020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情况报告;
(三)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;
(四)董事会及董事、经营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及监事2020年履职评价情况报告;
(五)2020年度外部监事履职评价报告;
(六)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;
(七)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;
(八)关于2020年度股份分红方案的议案;
(九)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;
(十)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;
(十一)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;
(十二)关于修订股份管理办法、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;
(十三)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;
(十四)关于通过《东台农商银行2021-2023三年战略发展规划》的议案;
(十五)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。
六、会议登记方法
1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,应持本人身份证、登记回执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,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;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,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、登记回执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,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。
2、自然人股东(含社会自然人、本行职工)亲自出席会议的,应持本人身份证、登记回执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;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,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、登记回执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。
3、股东可以用信函、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。
4、登记时间:即日起至2021年6月4日(星期五),上午8:00-11:30,下午2:00-5:30。
5、登记地点:
(1)现场登记:本市法人股东在本行公司金融部或属地支行办理登记;本地社会自然人股东在属地支行办理登记;本行职工股东在现就职支行(部门)办理登记。
(2)信函、传真登记:异地股东可将登记材料复印件直接寄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,或传真至0515-85292956转董事会办公室收。
七、会议联系方式
地 址:东台市东城大道10号 东台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
邮 编:224200
电 话:0515-85275976
传 真:0515-85292956
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1年5月21日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