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台农商银行关于银行函证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
来源:发布时间:2022年11月18日
尊敬的客户:
根据《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[2020]12号)、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<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>的通知》(财办会[2020]121号)相关规定,现将我行银行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业务范围
银行函证及回函业务,是指会计(审计)师事务所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,以函件或电子方式向我行发送询证函,我行查询、核对相关信息,以函件或电子方式回复有关情况的业务。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《通知》及《操作指引》的相关规定。
二、受理函证的地址和联系方式:
受理银行函证部门: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清算中心
地址:江苏省东台市东城大道10号
联系电话:0515-85275879
三、受理要求:
1.“银行询证函”格式内容应符合《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[2020]12号)、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<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>的通知》(财办会[2020]121号)相关要求,加盖企业公章或预留印鉴章及骑缝章。
2.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,提供跟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、工作证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(介绍信)等。
3.函证同一个企业多个账户,且账户预留银行印鉴不同的,若其中一个账户为授权扣款账户,询证函应当加盖授权扣款账户的预留银行签章。
4.授权账户不足扣收回函服务费用的,会计师事务所应配合我行与企业沟通并支付函证服务费用。
四、收费标准:
银行函证业务服务费根据我行公示的服务价格目录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五、服务与投诉咨询
1.对不符合《通知》、《操作指引》及我行公示的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的来函,我行将拒绝回函。
2.委托单位对回函有疑虑或回函内容不完整的,遇有回函不及时、收费或其他服务问题,请向回函部门反映。业务咨询热线:0515-85275879,投诉服务热线:0515-85660000。
本公告内容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,特此公告!
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11月18日